团组织建立流程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团组织的工作流程和标准为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贯彻落实团市委关于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团组织工作的指导,科学、规范、灵活地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团组织工作,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团中央有关规定、文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确定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团组织的工作流程(“三找三定七步走”)和建立标准(“四个一”)
一、“三找三定七步走”工作流程1、“找团员”——团员身份的认定下列人员具有团籍: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履行过团章规定的手续入团,除被开除团籍的和因自愿退团、自行脱团而被除名的以外,均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具有团籍
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
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年满28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不再保留团籍
担任团的各级领导职务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在团的各级领导机关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的干部、被团的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正式确认为该级团的委员会候选人或上一级团的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中国共产党党员,也具有团籍团员身份可依次通过以下方法认定:查阅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
团员证是团员政治身份公开的、法定的证明,由团的组织在新团员被上级团委批准入团后颁发
[e3]查阅人事档案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等材料应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可以作为当事人曾经加入共青团组织的证据
[e4]对于不能确定团籍、本人提出要求、愿意履行团员义务并符合入团标准的青年,可以采取两名正式团员介绍、重新补发团员证或补填入团志愿书的办法,确认其团员身份
[e5]2、“找上级”——新建立团组织隶属关系的确定团的组织受同级党组织领导,同时受上级团组织领导
新建立基层团组织应及时明确与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隶属关系
如新建团组织所在单位有同级党组织,一般应按照“党团对口”原则,将同级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