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精品文档第一篇眼科临床检查技术操作规范精品文档精品文档第1章视力检查第一节远视力检查【适应证】1
眼科就诊及其他科室要求会诊的患者
【禁忌证】1
全身状况不允许检查者
因精神或智力状态不能配合检查者
【操作方法及程序】1
可选用对数视力表、国际标准视力表、ETDRS(早期治疗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研究)视力表
前两种视力表的检查距离为5m,后者的检查距离是4m
0一行应与被检眼同高
视力表的照明应均匀,无眩光,可采用自然照明
如用人工照明,照明强度为300-500lux
两眼分别检查,常规先查右眼,后查左眼
检查时用挡眼板遮盖非受检眼
如受检者戴镜,应先查裸眼视力,再查戴镜视力
下面以国际标准视力表为例叙述远视力检查方法
该表分12行,能看清第1行者视力为0
1,第10行为1
0,第12行为1
若能辨认第8行全部视标,同时辨认第9行半数以下视标时则记0
8+;如能辨认第8行全部视标,同时辨认第9行半数以上视标时则记0
如被检者不能辨认表上最大视标时,可嘱被检者向视力表靠近,直至看清第1行视标(0
1),记录的视力为:01×被检者与视力表的距离(m)/5,例如在2m处能看清0
1,视力为0
1×2/5=0
如在1m处不能辨认最大视标,则检查数指(countingfinger,CF)
嘱受检者背光而坐,检查者伸手指让被检者辨认手指数目,记录精品文档精品文档其能辨认指数的最远距离,如数指/30cm或CF/30cm
如果在眼前5cm处仍不能辨认指数,则检查者在受试前摆手,记录能辨认手动(handmotions,HM)的最远距离,如手动/30cm或HM/30cm
对只能辨认指数或手动的受检者,应在暗室中进一步检查光感(lightper-ception,IT)及光定位(lightprojection)
检查光感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