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人员绩效考核提成方案造价部绩效计算办法(2017年修订)结合目前市场与公司业务情况,特拟定本修定办法,未尽事宜仍按原制度执行
一、专业技术人员薪酬构成专业技术人员薪酬=基础工资+注册工资+岗位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工资+其他说明:1.基本工资:包括除绩效提成以外的一切工资报酬2.岗位津贴可视员工在位期间表现决定是否满额发放3.月绩效预提根据个人的工作能力评估绩效而确定4.其他:成绩突出贡献奖励及其他公司福利
5.项目经理自用汽车津贴补助:300元/月;专业工程师:自用汽车补助:100元/月二、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公司合同收入(实际收入)×提成比例×考核评价调整系数1.绩效工资包含工作内容:不限于资料领取、现场踏勘、计量、计价、复核、各方沟通协调、会议、存档、送交报告发票、证章、交通等所有完成咨询项目全部工作与发生不可报销的费用
不含需独立聘请专家的咨询费用
2.公司合同收入(实际收入)即公司实际到账金额
3.提成比例:1)2)3)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为项目质量第一责任人,向公司承担30%质量责任
4)二、三级复核为项目质量第二、第三责任人,向公司分别承担10%、10%质量责任
5)专业工程师为质量主要责任人,向公司承担50%质量责任
6)质量责任由项目组依据质量责任顺序向公司承担集体质量责任,绩效工资统一处理
项目组内部可根据质量事故责任原因,由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内部追偿
三、项目绩效分配(一)一般项目1.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各方沟通协调、方案编制、资料领取、现场踏勘、一级复核、报告拟定、印章、项目组内管理工作,此岗位分配比例10-15%(视项目具体情况);2.土建与安装分配比例:房屋建筑工程70:30;市政工程80:20;其它视项目具体情况由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确定;3.计量与计价比例:房屋建筑工程60:40;市政工程50:50;其它视项目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