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大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党员增强党性观念的基本体现。做好党费工作,是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任务,也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第二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20〕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20〕5号)精神,结合学校绩效工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组织关系隶属于中共XXX大学委员会的全体党员。第二章党费收缴第四条党员交纳党费,以每月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不同类别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为:(一)在职人员党员每月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概括为“四加六减”。其中,“四加”的项目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保留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六减”的项目包括调整数、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部分、医疗保险缴费、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个人税。奖励性绩效工资、住房补贴、XXX补贴、菜篮补贴、取暖费、防暑降温费等改革性补贴,针对部分单位、特殊岗位、部分人员发放的津贴补贴,以及科研人员党员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中取得的奖金和报酬、完成科研项目取得的科研提成等奖励性报酬,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与学校工资收入结构不一致的津贴补贴自筹单位,参照制定党员交纳党费基数计算办法。(二)实行年薪制或协议工资人员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党费计算基数。其中,属于结构化工资的,参照在职人员党员计算基数。(三)离退休人员党员每月交纳党费以基本离退休金或基本养老金作为计算基数,其他津贴、补贴不列入。生活确有困难的,经所在党支部研究同意,可以少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交或免交。(四)在职攻读学位的研究生交纳党费参照在职人员标准计算基数。第五条党员在党费计算基数的基础上,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具体比例为:(一)在职人员党员,党费计算基数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的,交纳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的,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交纳1.5%;10000元以上的,交纳2%。(二)离退休人员党员,党费计算基数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交纳0.5%;5000元以上的,交纳1%。(三)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党员按照每人每月0.2元标准交纳党费。第六条每名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一般不超过1000元。自愿一次再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部分,全部上缴中央,参照大额党费管理办法执行。具体办法是:由党员所在分党委(党工委、总支,后称“分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学校党委组织部逐级转交至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大额党费不再交入学校党费账户。第七条基层党组织年初应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年内一般不变动。因国家或学校工资体系政策性调整、党员职务职级晋升等原因使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党员应从新工资标准落实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计算基数并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第八条党员外出期间应根据不同情况交纳党费:(一)外出3个月以内(含3个月)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通过网络交纳党费,或经党支部同意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或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二)外出3-6个月(含6个月)党员,外出期间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向临时组织关系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或通过网络向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三)外出超过6个月以上的党员,一般应办理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或保留组织关系。转移正式组织关系的,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保留组织关系的党员,期2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间可不交纳党费,恢复组织关系后进行补交,也可以通过网络方式按月交纳党费。第九条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当月党费。第十条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