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科院长期临时工管理暂行办法吉林农业科学院吉林大学博士后招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全面落实《吉林大学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健全学校青年教师选聘机制和人才储备机制,更好地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吸引、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中的优势和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招收第二条博士后的招收要紧密结合学校的学科建设和青年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优先支持高峰学科、高原学科与新兴交叉学科发展对青年人才的需求
第三条博士后的招收要注重选才、保证质量,实行分类招收,合约管理,目标考核
第四条招收类型学校根据招聘条件、薪酬待遇和培养目标将博士后的招收类型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和四类
一类,二类与三类为全日制计划内博士后;四类为计划外博士后
(一)一类适用于引进的高水平海外博士后,目的是提升我校博士后国际化程度,为学校“双一流”建设的总体目标汇聚高水平的青年人才
(二)二类适用于师资预留博士后,目的是健全学校青1年教师选聘机制和人才储备机制,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的优势和作用,使二类博士后队伍成为我校科研队伍的中坚力量和优秀师资来源的蓄水池
(三)三类适用于助力计划博士后,目的是鼓励博士后经费的多元化投入,进一步强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博士后合作导师在博士后招收、培养和使用中的主体作用
(四)四类适用于计划外博士后,目的为了拓宽人才培养第1页共7页渠道,统筹科研工作资源,在重点领域、新兴交叉学科中有计划地培养一批计划外博士后人员
第五条招收计划(一)一类博士后招收计划数为每年20名
(二)二类博士后招收计划数参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每年下达各中层单位的专业教师补充数确定
(三)三类博士后招收计划数为每年150名,其中自然科学类100名,人文社科类50名
(四)四类博士后招收计划数不超过年度总进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