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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如何通过发问聚焦事实经验表明,在常规类型的案件中,当事人争议的往往不是法律,而是事实,所以事实争点的整理对于案件的公正裁判就显得尤为重要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关于法官如何通过发问聚焦事实,欢迎借鉴参考
一、原告主张的补足在事实争点的审查中,通常不涉及诉讼标的的确定,但法官仍要关注一贯性审查
有的时候,原告的说法或许可以支撑他的请求,但他说得还不够充分,需要进一步补充,这时候法官也需要释明
比如原告说:“我和被告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10万元,可是他到现在都不还钱,请求法院主持公道
”这个时候,原告陈述的要件事实只涉及双方达成借款和还款的合意,没有涉及交付借款的事实,这时法官可以通过释明,询问原告是不是依照合同约定出借了款项
如果原告陈述他已经按约交付借款,那么他的陈述符合一贯性要求
二、被告抗辩的确定原告的起诉主张过关后,被告进行答辩
被告对事实的争执,是法庭归纳事实争点时考虑的重要因素
根据被告不同的抗辩,归纳的事实争点也各不相同
比如被告律师抗辩说:“原告不能证明他向我的当事人出借了款项
”这个答辩,既没有承认被告收到这10万块钱,也没有否认被告收到这10万块钱,等于没答辩
法庭释明:“请问被告,原告主张借给你10万块钱,你方收到没有
”请注意,这个问题问的不是证据,问的是事实,这是事实争点整理必须走的一步
《民事诉讼法》第13条规定了诚实信用原则,这就意味着,法官询问当事人问题的时候,当事人必须如实回答,但是当事人委托了律师,律师又要维护委托人的利益,所以他的职责不允许他作出对委托人不利的陈述,这就产生了矛盾
因此,法官要体谅律师的立场,运用释明的技巧解决问题
如果被告律师把之前的话重复一遍,法庭可以接着释明:”根据《证据规则》的规定: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