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北水利志》综述(2000年版)湖北省三面环山,中南部平原洼地,是便于人类活动与经济发展的集中区域
长江自西向东,劈开莽莽巫山后,穿行于平原洼地南部,流向东海;汉江穿过秦岭与武当山之间的峡谷后,从西北向东南,闯进这块平原洼地,汇流入长江
这两条大江给这块肥沃的土地既带来了丰富的水资源,又带来频繁、严重的洪涝灾害
千百年来,在这块平原洼地上生存、繁衍和发展的人们,不断地努力奋斗,力求用其水利,避其水害,治水历史悠久,成效也不断得到巩固、扩大
这些都是与水利在湖北省的地位重要和历代政府均较重视水利紧密相关的
从水利作为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来说,不治水,就没有湖北今日的面貌;不除水害、不兴水利,湖北的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国民经济现代化就要受到影响,基本的生存发展条件和防洪抗灾也得不到保障
由此可以说,湖北省社会进步与经济繁荣的历史,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一部与治水紧密相关的发展史
频繁严重的水旱灾害源于独特的环境条件湖北省位于长江中游、洞庭湖以北,故谓“湖北”
又因清代湖北省会武昌是隋唐以后鄂州的治所,故也简称“鄂”
千百年来,湖北省境内水、旱灾害频繁、严重,特别是利于人类活动、经济发展的中南部平原,江河纵横,湖泊密布,洪涝灾害经常发生,其间也常有干旱
据有文字记载的史料统计,从公元前3世纪至1949年的2200年间,湖北境内发生范围在州、府或5县以上的洪、涝或干旱灾害,共计有551次,平均约每4年1次
其中洪、涝灾337次,旱灾214次
而洪、涝、旱灾发生的频次越到近代越频繁,灾害损失越严重
如秦至隋唐的1125年间,发生水、旱灾害127次,平均每8
9年发生1次;而清代的268年间,发生水、旱灾害154次,即平均1
73年1次;中华民国的38年间,遭遇水、旱灾害33次,平均1
史料还显示,连续多年发生的水、旱灾害,屡见不鲜
如1865~1871年,连续7年发生洪涝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