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住房项目填写说明住房项目填写说明自治区人口普查办公室自治区人口普查办公室20102010年年66月月调查住房情况的项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共设有13项住房项目内容。•要求所有的户(家庭户和集体户)都填报。住房住房•一般指上有屋顶,周围有墙,能防风避雨,御寒保温,供人们在其中生活、学习、娱乐、工作和储藏物资,并具有固定基础,层高一般在2.2米以上的永久性场所。•但根据某些地方的生活习惯,可供人们常年居住的窑洞、木楼、竹楼等也应包括在内。H5.H5.住房用途住房用途住房用途1.1.生活用房生活用房2.2.兼作生产经营用房兼作生产经营用房3.3.无住房无住房1.生活用房•指本户所居住的住房只用于生活。2.兼作生产经营用房•指本户住房除作为生活用房外,还兼作生产或经营用房。3.无住房•指居无定所的户(如流动人口中那些睡在桥下、公园、车站或睡在运载货物、商品车辆上的人等)。•圈填此标准答案的户,不再填报以后的户记录项目。无住房H6.本户住房建筑面积•本户住房的建筑面积按住房的外墙计算。(可使用房契上的面积)•只知道使用面积的,则可用下面的公式换算:建筑面积=使用面积÷0.7(建筑面积包括扩建面积)填写住房建筑面积时应注意1、在旅馆或租借的房屋居住的户,一律按现住所的实际情况填写其住房面积。2、居住在工作场所的户,住房面积填写其居住房间的建筑面积。胶囊公寓胶囊公寓不应计算面积3、兼作生产经营用房的房间也应算在住房面积内,只作为生产经营用房的房间不应计算在住房面积内。不算经营饭庄二楼生活区一楼办公区计算面积不计算面积4、合住在同一所住房里的住户,其建筑面积为各户所独立使用的房间面积加上公共使用面积(包括厨房、厕所、门厅、阳台等)的一部分:两户合住的,各按二分之一计算;三户合用的各按三分之一计算;四户及以上合用的依此类推。合住户面积的算法公摊部分第一人第二人H7.本户住房间数•指户内除厨房、厕所、厅以外的所有自然间数(包括扩建的房间)。•填写本项目时应注意以下问题:331、在旅馆或租借的房屋居住的户,一律按现住所的实际情况填写其住房间数。2、合住同一所住房的,在填写住房间数时,填写其独立使用的房间数。第一人第二人1间2间3、兼作生产经营用房的房间也应计算在住房间数内,只作为生产经营用房的房间不计算在住房间数内。4、一户有两处或两处以上住房的,如果没有出租或借给其他人居住,要把这几处住房的住房间数和住房面积分别相加。有关户记录的其他项目,以常住地的住房状况为准。H8.建筑层数•指本户住房所属建筑物的自然层数。•此项目设有五个标准答案,据情圈填。•填写此项目时应注意采光窗在室外地坪以上的半地下室,其室内层高在2.20m以上(不含2.20m)的,计算自然层数,否则不算。不算层数•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H9.承重类型•指本户住房所属建筑的结构类型。•设有四个标准答案:•钢及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合结构•砖木结构•其他结构1.钢及钢筋混凝土结构•指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钢或钢筋混凝土建造的。•包括:薄壳结构、大模板现浇结构及使用滑模、升板等建造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建筑物。2.混凝土结构3.混合结构•是指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钢筋混凝土和砖木建造的。•例如一幢房屋的梁是用钢筋混凝土制成,以砖墙为承重墙,或者梁是用木材建造,柱是用钢筋混凝土建造。4.砖木结构•是指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砖、木材建造的。•如一幢房屋是木制房架、砖墙、木柱建造的4.其他结构•是指凡不属于上述结构的房屋都归此类。如砖拱结构、木竹草结构、窑洞等。•H10.住房建成年代•指房屋所属建筑的建成时间。•本项目设有个标准答案,据情圈填。填写此项时要注意:1、本户住房翻修过的,按翻修时的年份填写;2、本户住房经过改建的,如改建面积大于原面积的,建成时间填写改建时的时间;3、如改建面积小于原面积的,建成时间填写原住房的建成时间。H11.是否饮用自来水•自来水是指经过公用设施净化处理的管道输送水。•可以是一户独立使用,也可以是两户或两户以上共用。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