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险法让理赔不再成为难题我爱保险网收集整理制作,未经我爱保险网授权请勿转载转发,违者必究新《保险法》更加体贴投保人新修订的保险法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和之前相比,新《保险法》进一步明确了加强了对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更加体贴投保人。新《保险法》首次明确规定,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是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法定职责。中国保监会法规部主任杨华柏说:“当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新保险法还借鉴国际惯例,增设了保险合同“不可抗辩”条款,规定“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举个例子,如果一个癌症客户投保健康险,保险公司经过调查,了解其患病情况,应该不予承保,但目前有些保险公司违规承保,但出险后却以投保人有病为由拒绝理赔。根据新《保险法》,保险合同成立满2年后,保险公司不得再以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解除合同,极大加强了长期寿险合同下的被保险人利益。新《保险法》还明确了保险公司理赔程序和时限,保险公司应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理赔。解读新保险法四大焦点新增不可抗辩规则条例:新保险法增设了不可抗辩规则,规定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即保险合同成立满两年后,保险公司不得再以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解除合同。此规则对于长期人寿保险合同下的被保险人意义重大,可有效保护其权益,填补了现行保险法的空白。解读:本市某保险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有的保险公司为了增加保费收入,大量吸收客户投保,等到出险时却说客户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拒绝赔付。这样一来,对投保人来说就白白交了大量保费,新增的不可抗辩条款进一步完善了对被保险人的保障。解读新保险法四大焦点免责条款需另行说明条例:保险公司在条款上作标示的行为并不能代表保险公司履行了“明确说明”的义务。解读:新保险法为充分保护投保人的知情权,规定了保险人在明确说明方面的责任。由于保险公司需要举证证明其除了在保险条款上做出了“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之外,还需要证明其对责任免除部分单独向投保人作了说明。这比较有效地解决投保人由于专业所限,看不懂保险条款的担忧。新保险法第17、19条规定,保险公司在条款上作标示的行为并不能代表保险公司履行了“明确说明”的义务,还需要对“免责条款”的内容另行向投保人做出说明,否则该条款不产生效力,保险公司可能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解读新保险法四大焦点明确财产转让理赔条例:新保险法规定: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受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公司自接到通知后30天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新保险法还规定:保险公司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解读:天津财经大学金融系陈之楚认为,对于财产保险来说,存在较大争议的问题是:财产保险合同存续期间,如果保险标的因买卖、赠与等发生转让,转让后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赔不赔?“以前保险标的发生转让也需要到保险公司进行报备,但是到底如何操作并没有细致规定。新修订的保险法对这方面的规定规避了操作中可能存在争议的一些问题,对保险公司和投保人都是一种保护。”解读新保险法四大焦点规范理赔相关问题条例:新保险法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解读:“投保容易理赔难”是客户集中反映的问题。某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之前各家保险公司理赔方面的规定比较模糊,没有具体的时间限制。而新保险法恰恰在这方面给予了明确规范。另外,产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