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为民办实事督查指导方案为切实做好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确保任务全面完成,特制定如下督查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区委、区政府确定的“为民服务年”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民生为先的导向,继续完善公共财政服务保障民生的机制,落实好各项民生保障政策,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认真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二、督查指标为明确责任,确保为民办实事工作落到实处,经区政府研究,将年民生十大类23项实事进行了任务分解(见附件),并作为对区有关部门开展“为民服务年”工作进行督查考核的依据
三、责任体系区政府负责全区为民办实事的组织实施工作,为民办实事所涉及的工作由分管领导为责任领导,相关部门为责任主体,共同承担工作责任
(一)区有关部门责任主体与工作责任1
区城乡建委、区教育局、区市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区计生委、区卫生局、区城管局、区体育局、区商务局、区公安分局、区医院、区妇联
工作责任:(1)建立领导责任制
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并组建工作班子,确定专人负责
(2)区有关责任单位要将工作目标任务及时分解落实,并明确责任人
(3)建立工作责任制
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工作情况
(4)建立协调责任制
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第1页共3页(5)建立督查责任制
定期督查工作进度,确保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街道办事处工作责任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分解下达的具体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并参照区有关部门责任主体和工作责任建立责任体系
(三)其他相关单位工作责任建立和落实为民办实事“绿色通道”,积极主动配合实事办理责任主体做好相关工作,组织落实资金,简化审批手续,减免相关费用,提高办事效率
四、考核体系(一)考核对象区有关14个实事责任主体和13个街道办事处以及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