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铁拳执法行动”工作方案“铁拳执法行动”工作方案为认真落实省委常委会议关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要“铁拳铁腕”的要求,不断完善隐患排查和安全防控体系,进一步强化全省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打非治违”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安排部署,5月份在全省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监管“铁拳执法行动”(以下简称“铁拳执法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根据省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铁拳执法行动”的安排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和“四严双查”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立足解决突出问题,通过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铁拳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生产建设行为,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不断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生产建设行为,切实减少因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省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二、工作重点要将20XX年以来已排查出重大隐患和问题的企业;被国-1(三)督查检查阶段(5月15日至27日)。省安全监管局适时对各市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铁拳执法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促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四)巩固深化阶段(5月28日至30日)。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措施和成果,建立后续监管档案,落实跟踪治理措施。各市于6月3日前将此次行动的总结报告报送省安全监管局。五、工作要求(一)各市安全监管局要充分认识开展非煤矿山及相关行第1页共16页业安全生产监管“铁拳执法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部署开展此次专项行动,明确时间、步骤,细化内容、要求,组织专项执法工作组,统一指派到重点企业开展工作,确保所有重点企业执法到位。经过此次执法专项行动,切实做到非煤矿山领域不再存在无照无证或证照不全仍在运行的非法生产建设现象,新设立企业和建设项目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全省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得到显著改善。(二)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原则和“网格化监管”要求,充分运用监管网格建设成果,省、市、县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主体责任,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结合网格监管的范围和对象,突出工作重点,落实网格责任,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企业全面履行监管执法职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企业所属网格落实执法责任,下达执法指令,落实监管措施,督促整改到位。-3第二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方案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在全市组织开展四次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条件和安全设施执法检查,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违法非法生产行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方案。(一)检查时间:20XX年4月、6月、9月、11月的下旬。(二)检查内容:1、查矿山企业复产验收情况;2、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设施及安全条件;3、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重点是生产现场的管理情况;4、火工品的使用及管理情况;5、安全标准化企业的前期准备情况;6、打击违规和非法生产情况。(三)检查方式:县区局检查,市局督查,规划方案《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方案》。第2页共16页(四)有关要求:1、各县区对复产验收工作开展“回头看检查”,发现未经验收擅自恢复生产的或未严格执行复产安全措施的,要责令立即停产整顿。2、各县区内的所有非煤矿矿山企业全面进行自查自改,县区局在4月、6月、9月、11月每月的15日前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市局监管科,市局在20日后进行全部督查。3、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及时下发相关执法文书,重大隐患立即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不到位的不得生产。4、发现安全条件降低的,及时责令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现场管理混乱的,一律停业整改;对置之不理的企业,会同国土部门暂扣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5、及时打击非法生产行为,发现违规生产、非法开采的,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依法处置。第三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方案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金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