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药品定价分析我国药品的价格体系制药企业核算的生产某种药品所需成本费用成本价底价、出厂价批发价、实际零售价中标价、最高零售限价底价实质上就是出厂价,就是成本价加上企业合理利润后的定价。但由于药品的销售是由专业的销售公司来进行的,还有大部分的药品要经过医院进行销售,为了给这些销售公司和医院让度利润空间,就产生了底价代理模式在底价代理模式下,生产企业按照政府批准的最高零售价格的15%-25%左右价格水平开票给代理商(相应地称为15扣、25扣)。但是,为了应对国家发改委针对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制药企业显然不能再开出底价发票,需要“高开”票,这样就产生了开票价和实际结算价批发价是指最后一级商业公司给医院的价格;实际零售价是指药品销售终端销售给患者的最终零售价格。对于医院而言,发改委规定批发价和实际零售价之间的加价率不能超过15%药品价格通常有:成本价、底价、出厂价、开票价、实际结算价、批发价、实际零售价、中标价、最高零售限价等等开票价、实际结算价按照定价权不同,药品的定价可分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定价和市场调节定价。其中,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定价时,政府会给企业一个最高零售限价,企业在此价格基础上报出一个价格,并通过投标竞标,最终取得在某地区医院销售的资格,而企业报出的这个价格得到认可后,即为中标价一、药品定价我国对药品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或者市场调节价。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以及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外具有垄断性生产、经营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对其他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定价政府指导定价市场调节价政府定价即国家发改委定价(出厂价)•《医保目录》中的西药、中成药里属于处方药的剂型,含属于处方药但未列入《医保目录》的剂型•《医保目录》以外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按国家指令性计划生产并由国家统一收购的避孕药具和计划免疫药品、处于中国药品物质专利保护期内的药品•《医保目录》以外的血液制品(指各种人血浆蛋白制品)政府指导定价(含单独定价)即国家发改委、省级物价局(最高零售价)•《医保目录》内属于非处方药的剂型,以及各地调剂进入地方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品种•非处方药剂型、既可作为非处方药品又可作处方药品(“双跨”)的剂型•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批发价格、零售价格•医院制剂、《医保目录》所列民族药和中药饮片市场调节定价即企业自主定价(零售价)•除进入医保目录的药品外,其他大多数药品都采用企业自主定价的模式(约占77%左右)二、药价虚高虚低一类是药品价格虚高型主要销售在县级及县级以上的公立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制度后开始迅速向基层蔓延,造成对患者的过度用药、滥用药,导致看病费用难以有效降低,过度浪费有限的医保费用。企业有足够的操作空间给医生、医疗机构、招标采购部门等相关环节高额回扣。在医院销售的药品主要是这种价格虚高药品,根据调研,在二三级医院,销售额最大的前三十种药品基本全部是这种药品,而且前三十种药品的销售额能够占到三甲医院总药品销售额的一半以上,县级医院这个比重甚至超过60%;一类是药品价格虚低型在很多地方“唯低价是取”的招标政策下中标价虚低,其他药企无法与之进行价格竞争,其产品主要销售在基层市场,消费对象为处于弱势群体的社会底层百姓,即使产品有质量隐患对患者造成伤害,这类消费者大多也基本无力无法申诉。相反,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质量标准等相关政策的规范企业,生存状况却不容乐观,发展越发艰难。政府的药价管制已经使得价格竞争机制完全失灵,导致中国的医药工商行业无法实现优胜劣汰,效率高、质量好、成本低的企业无法通过公平竞争做大做强,而正如上述的两类企业却能够依存于现行扭曲的市场环境生存下来。药价为何如此混乱?1、药品加价率管制政策:顺价加价15%政策零差率政策2、禁止二次议价3、最高零售限价顺价加价15%是指医院的药品销售只能在购进价的基础上加价15%药品加价率管制政策供货价15%加价收益毛利空间甲101.51乙20311丙304.521甲乙丙的生产成本都为9元零差率政策是指医院的药品销售在购进价的基础上不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