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药品生产与洁净级别的探讨主要内容第一部分:当前对HVAC净化级别理解的观察第二部分:药品生产工艺要求与级别相关条款的分析第三部分:如何正确理解GMP条款?23第一部分:当前对HVAC净化级别理解的观察热点问题:关于区域划分与级别设定问题收集的问题:•洗瓶级别通常为D级,能否提高到C级?•非最终灭菌产品容器清洗是否必须设计在D级区?C级区是否可行?•无菌产品配液,按新版GMP要求,必须在C级下进行,但有些传统产品,按浓配D+稀配C是否可行?如配液全部在C,其原料仍然在D级制备得到。•洗瓶/洗塞能否放到一个房间?•消毒液配置和接收是否需要单独的房间?是否需要在B级区专门设置一个房间做为消毒剂存放间?•卫生洁具清洗与存放二间?是否可以合并一间?•B级区内是否可设置器具和洁具存放间?4•将洗瓶工序提高级别是否合理?•配液与辅助区域混在一个大区域是否合理?•将洗瓶工序提高级别是否合理?•配液与辅助区域混在一个大区域是否合理?目前GMP的改造现状•过度改造•不管什么情况,推倒重来•只关注HVAC的级别的“D”级的粒子等级、换气次数的符合•形式改造•生产工艺设备的工艺控制、清洗有效性忠实不够,•只关心净化级别不关心生产工艺功能满足•消毒方式的滥用,如甲醛、臭氧2010版口服制剂新的要求•区域要求•清洗区的要求•取样间的要求•称量室的要求•净化系统•10Pa压差•暴露生产区域“D”级设置•交叉污染控制•多品种同时生产的交叉污染控制•消毒方式•表面消毒剂的使用问题分析:暴露生产区域“D”级设置•现状:•错误理解“D”级设置的概念,如采用D级进行控制、采用无菌生产的更衣方式等等•相关的国家技术标准错误规定,如不同级别规定不同的换气次数•对策:•对于暴露物料与内包装材料区域的终端过滤器的型号进行复核•对于对产品污染机率高或人员接触较为频繁的操作可采用增设层流罩的方式进行区域保护•定期进行区域的环境消毒与环境检测GMP实施的困境•教条主义?–管理上脱离实际;–执行中脱离实际。•形式主义?–技术工作中的形式主义–质量管理工作的形式主义•机会主义?–短视的实用主义–追求时髦2010版对药品生产企业推动作用•提高了实施GMP的高度•扩宽了GMP实施的广度•加深了GMP实施的深度102010版对药品生产企业不利影响•没有改变GMP实施的目标,只顾认证取证,药品质量没有实质性提高。•没有改变GMP实施的手段,只顾硬件改造,药品生产工艺系统没有实质性完善。•没有改变GMP实施的思维,只顾条款符合性要求,药品生产技术基础体系没有得到实质完善。11为认证而不顾一切去努力!!!没有困难创造困难!!!13•符合要求•有效运行•持续改善•追求卓越GMP执行水平GMP意识•正确的能力•正确的态度•正确的方法14第二部分:药品生产工艺要求与级别相关条款的分析法规要求:中国GMP:第七条应当根据产品特性、工艺和设备等因素,确定无菌药品生产用洁净区的级别。每一步生产操作的环境都应当达到适当的动态洁净度标准,尽可能降低产品或所处理的物料被微粒或微生物污染的风险。第八条洁净区的设计必须符合相应的洁净度要求,包括达到“静态”和“动态”的标准。15法规要求:欧盟GMP:2.原料配制、产品加工和灌装等不同操作必须在洁净区内彼此分开的单独区域内进行。3.应按所需环境的特点确定无菌产品的洁净级别。每一步生产操作都应达到适当的动态洁净度,以尽可能降低产品(或原料)被微粒或微生物所污染。洁净区的设计必须符合相应的“静态”标准,以达到“动态”的洁净要求。“静态”是指安装已经完成并已运行,但没有操作人员在场的状态。“动态”是指生产设施按预定的工艺模式运行并有规定数量的操作人员进行现场操作的状态。应确定每一洁净室或每组洁净间的“动态”及“静态”标准。无菌药品生产所需的洁净区一般可分为4个级别:1612.清洗后的物料应当至少在D级区处理。除在配制后须灭菌或除菌过滤的产品外,无菌原料、物料的处理应在B级区内局部A级的条件下进行。在生产加工过程中须无菌过滤的药液必须在C级区内配制;配制后不作除菌过滤的产品,药液的配制应在B级区内局部A级的条件下进行。无菌制备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