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弗罗姆《父母与孩子之间的爱》作者:涂秀虹文章来源:语文建设点击数:1874更新时间:2006-4-11艾·弗罗姆是“新弗洛伊德主义”精神分析心理学派最重要的理论家、法兰克福学派重要成员,一生写下了大量著作,《父母与孩子之间的爱》选自他1956年所著《爱的艺术》一书,是其中第二章《爱的理论》的第二节。《爱的艺术》中所谓的“爱”与人们普遍认为的那种“一个人偶然幸运地体验并陶醉的一种纯粹的快感”不同。弗罗姆认为,爱与其说是一种情感,毋宁说是一种能力,一种态度。爱是一种积极的活动,并不是一种被动的情感。如果用最通常的方式来描述爱的主动特征,那么,它主要是给予,而并不是接受。弗罗姆所谓的“爱”与他的“健全人格论”密切相关。弗罗姆认为,真正健全的人的性格应当是创造倾向型的:这种人能发挥自己的潜能、才智和力量,为社会创造财富;在爱的问题上,善于关心、了解、尊敬别人。弗罗姆讨论父母与孩子的爱也正是以引导人格健全发展为目的的。事实上,父母与孩子的爱是《爱的艺术》一书中最为重要的内容,不仅在第二章专列一节进行讨论,而且在其他各章节也一再论及这个问题。关于父母与孩子的爱,弗罗姆的观点主要是:一、母亲的爱是无条件的世界上最崇高的爱就是母亲的爱,因为它是无条件的给予。不因为你能给她爱的回报,不因为你漂亮让她自豪,不因为你聪明让她骄傲,不因为你弱小让她同情,不需要任何理由,仅仅因为你是她的孩子。对孩子的悉心照顾令母亲非常疲惫,但母亲却在给予中得到无限的幸福,这就是母爱。母亲在给予的行为中表现自己生命的活力,从这个角度说,每一个爱孩子的母亲都具备创造型性格。给予最重要的意义不仅在于物质方面,还在于人性方面。母亲对于孩子,尤其如此。她把自己的生命活力注入孩子的生命之中。母亲不仅在生理上喂养与关心孩子,还肩负着培养孩子健康心理、健全人格的重任,这样,虽然母亲对孩子的爱是无条件的,但孩子的成长对母亲的爱的要求就是有条件的了。母亲,她必须是幸福的。她给孩子灌输爱的思想,使孩子产生这样一种感情:活着是有意义的,做一个小男孩或一个小女孩是幸福的,在这个地球上生活是幸运的。母亲对生活的态度会对子女的整个人格产生深刻的影响。弗罗姆本人对此体会颇深。他的母亲整天抑郁寡欢、情绪低落,父亲性情暴躁、喜怒无常,是个只知赚钱的商人。1980年3月弗罗姆在去世前的最后一次谈话中说:“于是,我就变成了一个孤独的孩子。我一直期待着什么东西能把我从这种孤独中拯救出来。”“我之所以着手心理学的研究,恐怕是当时我变得越来越神经质的缘故。在那样谨小慎微的父母身边我没有发疯,这就要感谢上帝和归功于其他方面对我的影响了。”二、孩子的独立与成熟需要父母的爱弗罗姆认为:“婴儿需要母亲无条件的爱以及生理上和心理上的关心;6岁以后的儿童开始需要父亲的爱、父亲的威信、父亲的指点和忠告。”而父亲的爱不同于母亲的爱,它是有条件的。父亲有条件的爱与社会经济发展有关,是私有制的产物。弗罗姆认识到父爱和母爱的不同,并从社会经济发展的角度分析父爱的性质,这典型地体现了弗罗姆的学术渊源———弗洛伊德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综合,既从心理分析的角度,又从社会文化的角度考察“人”的存在。与弗洛伊德一样,精神病理分析是弗罗姆心理分析的重要角度,他说:“心理健康和达到成熟的基础就在于,首先以依恋母亲为中心,再发展到以依恋父亲为中心,最后把这两种依恋结合在一起。神经病的根本原因就是不能顺利地发展这三个阶段。”父亲和母亲都是成熟的人,他们成为儿女效仿的典范,他们的爱使儿女最终独立并建立自己的权威,这是人成长的理想状态。弗罗姆指出父亲的爱和母亲的爱有着明显不同的职责:“母亲有职责给儿女以生活中的安全感;父亲有职责教育和指导儿女怎样为人处世,怎样对付那些他们生活在具体社会环境中所面临的问题。”今天的中国,城镇中的年轻母亲多为职业妇女,与男人一样从事社会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男女平等,也因此一定程度上有着男女性格的自然融合。所以,传统认为由父亲对孩子施行的影响和教育也可能由母亲来完成。但男女性别差异是由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