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弗罗姆《父母与孩子之间的爱》作者:涂秀虹文章来源:语文建设点击数:1874更新时间:2006-4-11艾·弗罗姆是“新弗洛伊德主义”精神分析心理学派最重要的理论家、法兰克福学派重要成员,一生写下了大量著作,《父母与孩子之间的爱》选自他1956年所著《爱的艺术》一书,是其中第二章《爱的理论》的第二节
《爱的艺术》中所谓的“爱”与人们普遍认为的那种“一个人偶然幸运地体验并陶醉的一种纯粹的快感”不同
弗罗姆认为,爱与其说是一种情感,毋宁说是一种能力,一种态度
爱是一种积极的活动,并不是一种被动的情感
如果用最通常的方式来描述爱的主动特征,那么,它主要是给予,而并不是接受
弗罗姆所谓的“爱”与他的“健全人格论”密切相关
弗罗姆认为,真正健全的人的性格应当是创造倾向型的:这种人能发挥自己的潜能、才智和力量,为社会创造财富;在爱的问题上,善于关心、了解、尊敬别人
弗罗姆讨论父母与孩子的爱也正是以引导人格健全发展为目的的
事实上,父母与孩子的爱是《爱的艺术》一书中最为重要的内容,不仅在第二章专列一节进行讨论,而且在其他各章节也一再论及这个问题
关于父母与孩子的爱,弗罗姆的观点主要是:一、母亲的爱是无条件的世界上最崇高的爱就是母亲的爱,因为它是无条件的给予
不因为你能给她爱的回报,不因为你漂亮让她自豪,不因为你聪明让她骄傲,不因为你弱小让她同情,不需要任何理由,仅仅因为你是她的孩子
对孩子的悉心照顾令母亲非常疲惫,但母亲却在给予中得到无限的幸福,这就是母爱
母亲在给予的行为中表现自己生命的活力,从这个角度说,每一个爱孩子的母亲都具备创造型性格
给予最重要的意义不仅在于物质方面,还在于人性方面
母亲对于孩子,尤其如此
她把自己的生命活力注入孩子的生命之中
母亲不仅在生理上喂养与关心孩子,还肩负着培养孩子健康心理、健全人格的重任,这样,虽然母亲对孩子的爱是无条件的,但孩子的成长对母亲的爱的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