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环境卫生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区环境卫生的长效管理,杜绝市区无主垃圾的出现,实现环境卫生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根据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XX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
市城市规划区北到北外环线、南到南外环线、东到减河、西到XX省交界处区域内出现的各类垃圾的清除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无主垃圾是指无任何正当理由,在规定垃圾收集点外出现且3天以上得不到清除的垃圾
第四条市城管执法局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XX县区城管执法局、**经济开发区市容处、**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新城办事处为各自行政区内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长效管理责任划分区域内垃圾清除的组织落实
第二章道路卫生保洁与垃圾收集管理第五条城市道路的保洁与垃圾收集
东风路、湖滨大道等22条主干道,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
市区南起于官屯大桥、北至大学路、东起岔河桥、西至京沪铁路范围内(以下简称XX县区)除市城管执法局管理外的道路,由XX县区负责;市区内京沪铁路以西,由**运河经济开发区负责;市区内康博大道以XX县区域(除104国道和高速公路以东的314省道外),由**经济开发区负责;新城办区域由新城办和市城管执法局按原方式共同负责
第六条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及社区的保洁与垃圾收集
XX县区由XX县区负责;市区内京沪铁路以XX县区域,由**运河经济开发区负责;市区内康博大道以XX县区域(除104国道和高速公路以东的314省道外),由**经济开发区负责;新城办区域由新城办负责
“三区一办”要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总体要求和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健全环卫管理第1页共5页机构,完善管理网络,社区明确专人负责
第七条住宅小区的保洁与垃圾收集
各居民小区物业管理企业要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