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活动方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并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20XX年全国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的主题是: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现就XX省大邑中学国家宪法日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安排如下:一、活动目标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宪法教育是法治教育的首要内容。为推进高中生重视和加强宪法教育,根据教育部要求,自20XX年12月4日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始,每年国家宪法日全县各中小学同步开展宪法学习日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以培养广大师生尊重宪法、维护宪法尊严的意识,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建设法治大邑的进程。二、活动形式1.利用周一的升旗仪式举行特别升国旗仪式,举行国旗下的讲话,了解宪法关于国旗的规定,并举行宣誓仪式。(誓词为:“我宣誓:我立志做一名新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好公民,忠于宪法,遵守法纪,认真学习,掌握本领,今天做好学生,明天做好公民,为中华民族的复兴而努力奋斗。”。)2.由校长牵头,邀请xx县公安局晋原派出所,为全体学生讲授一次宪法教育课。时间定于12月2日,下午4点40.3.利用12月4日读报课时间,开展读宪法活动,选择宪法序言及正文中第十九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组织学生集体朗读;4.利用学校报纸,宣传资料围绕宪法学习日主题,组织师生集体学习宪法知识;5.利用校园广播、进行为期一周的宪法宣传专题《我与宪法》,营造宪法教育氛围;第1页共2页12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