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对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说明:1
请按表格要求,真实、详细地逐栏填写
报考人员填写此表,应由原工作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各区街道的)计划生育部门盖章确认
婚姻状况:未婚、初婚、再婚、丧偶、其它
子女归属:男方、女方
第二篇: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迁户过程中计划生育审核须知根据我市计生部门管理规定,迁户人员须根据自身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未婚、未孕、未曾生育的调干人员、积分入户人员须提供此表,并由调出单位(户籍所在地居会)和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此表不得自行涂改,有效期为6个月
未婚、未孕、未曾生育的应届毕业生不需提交此表
二、《XX市计划生育证明》本人或配偶已孕、已生育的应届毕业生、调干人员、积分入户人员须提供《XX市计划生育证明》
此证由XX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有效期为6个月
办理《XX市计划生育证明》所需材料(一)、迁户人员属一孩怀孕或已生育一孩办理此证明所需材料(1)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2)全家户口本
(3)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见附件一)
投资纳税迁户人员提供户籍地村(居)委和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4)节育证明
女方为49周岁以下的己婚人员,提供近3个月本市计划生育技术服第1页共6页务机构出具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5)政策外生育的,另需提供按夫妻双方户籍地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征收完毕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等相关材料
(二)、迁户人员属二孩怀孕或已生育二孩及以上(含双胞胎或多胞胎生育)办理此证明所需材料:⑴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
⑵全家户口本
⑶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