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体制改革思考在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体制转轨过程中,政府担当了培育和建设人才市场的任务,政府人才服务机构逐渐发展成了具有多种综合功能的服务机构,不但提供公益性人才交流服务和政府委托的部分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职能,还提供人才市场经营性服务项目
然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进一步完善,社会对于公共服务需求的日益增长,我国政府人才服务机构越来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因此,根据进一步完善市场、加强公共服务以及行政体制改革要求,政府人才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模式需要进行改革
一、政府人才服务机构改革的背景政府人才服务机构是由我国各级政府人事部门主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根据我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2005]15号),政府人才服务机构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从事人才交流、人才就业服务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这类机构在国际上属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范畴
政府人才服务机构在促进人才就业、合理配置人才资源、提高人才就业能力、为人才提供社会保障以及维护人才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我国人才市场的建立是政府主导型的,并以政府成立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为标志而发展起来的(如非特别指出,本文的人才市场指人才交流的场所或中介机构)
**年,我国成立了第一家政府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随后,全国各地的政府人才服务机构相继成立
到**年底,我国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已达到3500家,约占全国各类人才中介机构总数的53%,逐步形成了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成为我国人才就业公共服务的主体
在我国人才市场建设初期,民营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还比较弱小,政府人才服务机构成为人才市场中介服务的主体,并具有多种综合服务的功能
它不但提供各种公益性人才交流服务,也承担政府委托的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职能,同时还提供人才市场经营性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