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12/25第七章土地增值税一、土地增值税概述一、土地增值税概述((一一))概念概念::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对是对转让转让国有国有土地使用土地使用权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简称简称房地产房地产,下同,下同))并并取得收入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的增值额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征收的一种税
24/12/25(二)特点1
以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2
征税面比较广3
实行超率累进税率4
实行按次征收24/12/25二、基本征收制度(一)纳税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上述“单位与个人”,不论法人与自然人,不论企业上述“单位与个人”,不论法人与自然人,不论企业的经济性质,不论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也不论行业部门的经济性质,不论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也不论行业部门,只要发生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都是土地增值税的纳,只要发生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都是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
24/12/25(二)征税范围1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2、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地上建筑物”地上建筑物”是指建于土地上的一切建筑物
是指建于土地上的一切建筑物
““附着物”附着物”是指附着于土地上不能移动,一经移动是指附着于土地上不能移动,一经移动即遭损坏的种植物、养殖物及其他物品
即遭损坏的种植物、养殖物及其他物品
33、有偿转让的、有偿转让的24/12/25征税范围包括三层含义:征税范围包括三层含义:1
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国家所有
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国家所有
不包括不包括转让非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转让非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