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部门:主要起草人:外派经营管理干部管理办法(试行)企业制度外派经营管理干部管理办法(试行)1
目的随着子公司在公司整个发展战略中的地位逐步提高,外派到子公司任职已逐步成为干部培养的一个重要途径,为加强对外派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干部(以下简称外派干部)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1、公司:指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子公司:指公司向被投资公司(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投资,形成或依法定程序取得股权,被投资公司就成为中兴通讯的子公司
公司通过关联企业或联合关联企业投资,以特殊股权结构实际控制的被投资公司,视为公司的子公司
3、外派干部系指由公司派往子公司(含其他合作单位),在子公司经营班子中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职务的经营管理干部,也包括其他确有必要派往子公司的技术骨干与管理骨干
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后,到子公司工作,无论是否是经营班子成员,均不纳入外派干部管理
兼职担任子公司董事、监事职务的管理办法参见《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对子公司的分类,外派干部人员分为派往公司级子公司外派干部和事业部级子公司外派干部两类
公司级子公司外派干部在外派单位一般应全职工作,事业部级子公司外派干部特殊情况下经事业部总经理批准可以兼职,但仅限于本事业部内部
外派干部选拔3
1事业部级子公司经营班子成员的候选人,由事业部总经理提名,人事中心薪酬部与投资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考察后,报公司领导确定
其中,对原任四层干部和三级业务主任(其他同级职务)以下职务的,需按公司内部干部管理程序进行竞聘
候选人确定后,由公司依法定程序向子公司董事会推荐,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到子公司正式任职
技术骨干与管理骨干由子公司经营班子提出,事业部总经理批准,报人事中第1页共8页企业制度心薪酬部与投资部备案
跨事业部、中心(办)的,先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投资部组织相关部门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