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的相关知识2009-01-0917:59一、因公签证的基本知识(一)签证的概念签证是一个主权国家对外国人以及本国公民出入或经过该国国境或在本国停留、居住及过境的许可证明,是国家主权的体现
我国公民无论持何种护照,除了前往同我国有互免签证协议的国家外,事先均需取得前往国家的签证
目前,与我国有互免签证协议的国家有60多个,专办员应记住常去与我国有互免签证协议的国家名称,以及互免签证的证件种类
(二)统办国家在所有要求办理签证的国家中,又可分为统办国家与自办国家
统办是指由外交部领事司负责统一为全国因公出国人员申办某些未建交国家、热点或敏感国家的签证
除去统办国家外,均属自办国家
目前我省由外交部领事司统一办理签证的国家是: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荷兰、芬兰、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印度尼西亚、以色列、南非、加拿大、巴西、阿根廷、墨西哥、秘鲁、海地、巴拿马、澳大利亚、新西兰等22个国家
统办国家的名单有可能随时调整
以上22个国家申请签证要求填写2份《申请出国签证事项表》(以下简称“黑表”)
其中一份第一项组团单位名称填:陕西外办,联系人填:杨百齐,电话填:64649164
另外一份第一项填实际组团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其余内容两份“黑表”应填写一致
(三)申根签证还有一类比较特殊的国家,即申根国家,专办员应该掌握相关的内容
1985年6月24日,法国、德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五国在卢森堡边境小镇(SCHENGEN)签定申根协定
该协定规定,其成员国对短期逗留者颁发统一格式的签证,即申根签证,申请人一旦获得某个国家的签证,便可在签证有效期和停留期内在所有申根成员国内自由旅行
目前为止,申根签证成员国共有24个国家,分别是:德国、法国、西班牙、葡萄牙、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意大利、希腊、奥地利、芬兰、挪威、冰岛、瑞典、丹麦、捷克、斯洛伐克、波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