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宏物业《物业管理质量达标奖励管理办法》——人力资源部方案可行性研讨达标考核适用范围达标考核周期达标考核维度与分值达标考核分值核定达标考核结果应用达标考核特殊情况管理达标考核目的为了加强物业公司各岗位员工的工作责任,落实各级人员的岗位职责,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公司品牌效应,制定此管理办法
达标考核依据考核各项服务达标标准,以《年度目标责任书》为依据,以《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及评分细则》、《质量目标测算方法》为考核标准执行
深圳市联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物业公司副经理级以上,食堂员工、被借调并不参与物业服务管理中心日常实际工作的员工除外)达标考核适用范围达标考核周期月度考核:即实行每月考核一次,考核期间为每月1日-31日
达标考核小组,每月的5日-10日(不固定时间点)带队进行服务质量达标考核工作
年度考核:以《目标责任书》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
各部门服务质量达标检查50分管理费及各项应收款的收缴率占20分小区事故及案件的发生率占20分小区管理服务的客户满意率10分质量达标奖励考核公共达标考核各部门服务质量达标检查考核达标考核维度及分值设置物业管理质量达标考核物业管理质量达标考核物业公司月度综合达标考核得分考核结果公共指标考核各部门服务质量考核各部门月考核达标得分物业服务管理中心月度达标考核体系公共指标考核各部门服务质量考核月度部门考核达标得分管理费及各项应收款的收缴率占20分小区事故及案件的发生率占20分小区管理服务的客户满意率10分各部门服务质量达标检查50分公共考核指标+各部门服务质量达标检查得分达标考核体系分解公共达标考核指标1、管理费及各项应收款率占20分;(1)管理费收缴率,指管理费、租金、及公司规定的各项应收款项在当月实际收缴额和应收缴额之间的比例,具体考核评分按以下标准量化(非物业公司所能控制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