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证券公司两个监管条例心得目前证券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各券商都有自己的营销队伍,《证券公司监管条例》对证券经纪人的概念第一次在法律上做了界定
条例第38条明确讲到,经纪人是受证券公司的委托,他和证券公司之间是一种代理关系
第二,证券经纪人在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过程中代证券公司为投资人提供一些服务,但法律没有规定证券公司必须雇佣证券经纪人来开展证券业务,而是证券公司可以按照经营方式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委托公司之外的人员做证券经纪人
第三,法律规定证券经纪人首先要有证券从业人员资格,其次,要和证券公司签定委托合同,在证券公司授权范围内来开展业务,不能超越授权
从这个意义上讲,证券公司、经纪人、客户三者之间利益就受到法律保护
提高了证券从业人员的素质、规范了市场营销和服务行为,为证券市场更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指引
以客户为中心,是证券公司营销和服务宗旨
证券公司的外部性很强,如果一个证券公司出现问题,其基本信息不对外披露,投资者事先不知道的话,可能会对投资者带来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条例”要求证券公司公开披露信息,也可以发挥媒体和公众对证券公司的监督作用,促进证券公司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是三公原则的进一步体现
通过对两个条例深入解读,结合我们公司经纪业务实际,我认为还有以下几个风险点值得重视和规范:开户流程、复核流程、客户开发提成电算化等(细节电话沟通)
第二篇:两个条例学习心得两个条例学习心得学习党内两个《条例》的几点认识张汉为最近,《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确立了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中国共产党党纪处分条例》使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基本法规更加充实完善
总之,这两个《条例》实、细、具体,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条例第1页共15页不仅是中国共产党反腐斗争的宣言,也是推进中国政治民主化进程的重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