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鹏浩律师事务所何平近十年,随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及《侵权责任法》这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将医患沟通逐步提高到了法律的层面,逐渐规范以及强化医方的告知义务,保障患方的知情同意权
近年来,医患矛盾突出,医患纠纷激增,并且已经逐步演变成为暴力伤医事件,因此医方与患方进行有效的沟通,使得患方知悉病情、医疗方案、医疗风险,降低患方的预期,保护医方的医疗方案得以顺利的实施并得到法律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医方履行的告知义务医患沟通患方履行知情同意权医方告知什么:提供一个普通医务人员在相同或类似的情况下都会提供的信息提供一个普通人能够做出某项决定所需要的信息提供的是对特定的患者所需要的信息提供的医疗信息力求通俗易懂口头告知书面告知公示告知不知道和谁沟通—对象不明不知道沟通什么—内容不清不管沟通的结果—无效劳动对沟通中出现的问题不能应对—缺乏变通漠视或者拒绝沟通—以自我为中心,封闭闭塞,缺乏真诚自己的意思得到清晰地阐述—体现专业性自己的想法得到灌输和执行—体现主动性对方乐于接受自己的观点—体现有效性乐于倾听,及时调整反馈,能掌控事态的发展—体现双向互动性《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医务人员具有告知义务,充分保护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告知内容: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应告知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
告知形式:书面告知
告知对象:患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向患者近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