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语文教学中阅读教学的困惑众所周知,阅读教学始终是中学语文教学中最重要的教学内容。作为中学语文教学中耗时最多的教学内容,阅读教学的目标究竟是什么,是“为读而读”,还是“为写而读”,抑或是“为素养而读”,广大一线教师都心知肚明吗?就现代语文传统而言,阅读教学的指向恐怕更多是“为读而读”。叶圣陶曾撰文指出:“咱们不妨凭实际的经验想一想,关于写作固然是咱们学习语文的目的,可是阅读仅仅是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吗?关于阅读不也是学习语文的目的吗?”在此基础上.经由张志公、吕叔湘等人的继承和发展,最终导致现代语文教学中“阅读本位”思想的确立。于是,阅读教学被简单地等同于“精读”教学,其要求,一是“讲透”,一是“多练”。叶圣陶为此还说过:“精读的指导,必须纤屑不遗,发挥净尽。”最终,讲读教学一统天下,阅读课堂成为一个又一个废话垃圾场,也就造成了吕叔湘所批评的2700多课时劳而无功的状况。在此背景下,2011年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似乎有了“新动作”。2011年版课标将旧课标“阅读是搜集处理信息、认识世界、发展思维、获得审美体验的重要途径”校定为“阅读是运用语言文字获取信息、认识世界、发展思维、获得审美体验的重要途径”。这虽然是一处看似细微的修改,但这一修改一方面延续并体现了新课标语文课程的核心目标,另一方面重新定义了阅读教学的手段、方式、方法、任务、目标,即:语言文字运用。新课标明确地在“课程性质”中提出:“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同时指出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程的目标是“使学生初步学会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进行交流沟通”。从而一举确立了语文课程的核心,即“语言文字运用”。作为语文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阅读教学无疑将为“语言文字运用”这一语文课程核心作出应有的贡献。从新课标的这一改动,我们是不是可以敏锐地捕捉到这样的信息,即新课程标准背景下的阅读教学,应当由此前的“为读而读”的教学转变为以写作为指向的阅读教学。换句话说,就是要从重阅读转变为重写作,努力做到潘新和教授所言“为写而读、为写择读、以写促读、由读悟写、读以致写”。另外,只要稍微翻阅课程标准,语文课程应培养学生的语文素养这一基本理念无处不在,作为主要教学任务的阅读教学,当然不能缺席。但令人遗憾的是,“语文素养”这一概念的确过于笼统,其外延与内涵都过于“丰富”:既包括“热爱祖国语文的思想感情”,还包括“语言积累”、“语感”、“思维”和学习语文的“基本方法”、“良好的学习习惯”,以及“适应实际生活需要的识字写字能力、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口语交际能力”,甚至包括学生的“道德修养和审美情趣”、“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等等,面对如此“语文素养”,广大教师显得无所适从;在阅读教学实践中,“语文素养”于不知不觉间成为空中楼阁,几近虚无。中学语文教学中作文教学的困惑进入新课程改革以来,对学生作文文风的批评及争论从未停止过。无论教师还是学生,深深地迷失在“华丽”还是“质朴”的困惑中。首先,考纲与课标要求产生莫名其妙的错位。义务教育语文2001年版课标对写作教学的总目标要求为“能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述自己的意思。能根据日常生活需要,运用常见的表达方式写作”,2011年版为“能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达自己的见闻、体验和想法。能根据需要,运用常见的表达方式写作,发展书面语言运用能力”。由此可见,新旧课标对写作教学始终坚持的基本要求是“具体明确、文从字顺”。这一点,与高中语文课程标准“书面表达要观点明确,内容充实,感情真实健康;思路清晰连贯”的要求显然是一致的。在此基础上,初高中语文课标才希望“表达力求有创意”、“鼓励自由表达和有创意的表达”。可与课标要求相对应的“考纲”,情形却是另一番模样。无论中考考试说明还是高考考试说明,抑或依照考试说明制订的中高考“作文评分标准”,不但具有浓郁的应试味道,而且多与课标“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内容充实,感情真实健康”的写作要求相抵牾。中高考“作文评分标准”虽然大体上都采取“基础等级”(“内容”、“表达”)和“发展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