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期末考试复习商法期末考试复习商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商法具有调整行为的营利性特征,分享了商法的期末考试复习提纲,欢迎大家借鉴
一:总论部分1
形式意义上的商法典主要分为三大类
,德国代表四编商事商事公司及隐名合伙商行为海商
以商人为中心的主观主义原则作为立法基础而构造商法典
,法国四编通则海商破产商事法院
以商行为为中心的客观主义原则作为立法基础而构造商法典
,日本四编总则公司商行为海商
以商人和商行为共存的折衷主义原则作为立法基础而构造商法典
,商主体与商行为具有营利性2
,商法规范具有较强的技术性主要体现在商行为法上法律对商行为中的行为方式、行为环节、行为规则都做了具体、翔实的规定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技术性
,商法是兼具程序法内容的实体法比如公司设立程序
,商法是兼具国际性的国内法所调整的对象具有世界范围内的共性
,商法是具有发展性与变动性随着市场交易方式与内容的发展变化呈现出不断发展进步的特点
,商法的公法性经济发展与国家干预
)基本原则1
,商主体严格法定原则类型法定内容法定―财产关系和组织关系公示法定,2
,企业维持原则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破产法,3
,交易简便迅捷原则4
,维护交易安全原则公示主义外观主义加重责任,5
,维护交易公平原则4
)体系结构主要关注中国,民商分立国家商法体系主要包括商身份法和商行为法民商合一国家形式商法的缺失制定民事特别法或单行商法如公司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
英美法系国家商法体系与大陆法系的商法体系的内涵与外延实际上并不一致
中国商法体系我国民商合一民商交叉没有独立的商法典只有平行法
司法管辖亦没有独立的商法法院
)商法和其他法律的关系
民法与商法是调整民商事行为的法律
但在法律部门的相互关系上民法是普通法商法是特别法
民法是抽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