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局文化建设指导意见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根据市委全委会精神要求,对照《政府工作报告》文化惠民工程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以统筹规划、重心下移、加大投入、因地制宜为原则,以市、乡、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完善城乡基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基本文化权益问题,逐步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推动我市文化建设与经济、政治、社会建设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根据省、市有关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农村文化大院建设标准,20XX年在全市建设农家书屋100处,农村文化大院80处,农村社区优秀文化活动广场20处,农村社区文化中心5处,街道办事处综合文化站2处
通过实施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工程,逐步完善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三、实施步骤(一)安排部署阶段(4月中旬)
开展调研活动,制定完善方案,分解落实任务,召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任务
(二)建设申报阶段(4月下旬)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确定项目建设地点,填报项目建设申报表
(三)建设实施阶段(5月至10月底前)
各建设单位根据建设标准实施建设,建设领导小组跟进督导服务
(四)检查验收阶段(11月份)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对照建设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查,并填写验收登记表,报领导小组
市里将组成检查验收组,根据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的验收申请,对已建成的街道办事处综合文化站、农村文化大院、社第1页共2页区文化中心、农家书屋等进行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