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通镇老年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发展老年事业,弘扬中华民族光荣传统,树立尊老、爱老的良好风尚,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使之发挥更大的佘热,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继续做出新的贡献,特成立广通镇老年协会。第二条。广通镇老年协会是广通XX县区老年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广通XX县区老年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民间组织。第三条。广通镇老年协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协会在宪法和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自己的章程开展活动。第四条。广通镇老年协会接受广通镇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组织部门的监督。第五条:本会的住所在广通镇广通街(老街)。宗旨是: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有利于“三个文明”建设、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活动。发挥老年人的作用,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反映老年人的呼声,积1极团结本镇老年人,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奋斗目标,使老年人与全社会成员共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成果。第二章职能第六条:广通镇老年协会的职能是:(一)倡导“老有所养、老有所教、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弘扬尊老爱幼传统美德。(二)组织辖区老年人参加社会活动,使老年人在颐养天年的同时继续为祖国建设服务。(三)组织以老年人为主体的学习、比赛、文体活动及报告会,研讨会、座谈会,推动健康向上的社区文化的进步与发展。(四)组织老年人参加社区活动,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第1页共4页推进街道、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五)关心老年人生活,为老年人安度晚年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服务。第三章会员2第七条:广通镇老年协会吸收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第八条:广通镇老年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会的章程。(二)个人会员。男60周岁以上、女55周岁以上的自愿参加本会的老年人。(三)团体会员:各单位老年人组织可登记为团体会员。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批准、登记;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会的活动;(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会的决议;(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3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1年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四条:广通镇老年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长;(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终止事宜;第2页共4页(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五条。会员大会须有2/3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六条。会员大会每三年一届,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镇关工委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4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设理事5名,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二)筹备召开会员大会;(三)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四)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五)领导老年协会开展工作;(六)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七)决定其他事项。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一条:本会的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十二条。本会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