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稽察工作的思考近年来,水利部、流域机构和省级水利工程建设稽察工作不断深入开展,项目稽察、专项稽察和工作督察等各种方式的有机结合和综合运用,使水利稽察逐渐成为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促进工程建设的重要监管方式,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水利工程建设稽察围绕水利建设中心工作、服务水利改革和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检查、反馈、整改、提高的功能,已经成为水利建设事中、事后监管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对提高水利建设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和生产安全,保障水利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
1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稽察工作概况水利部自1999年以来,每年均对广西水利项目开展稽察,近3年来年均稽察不少于5次,除检查面上工作开展情况外,每次还抽选2~3个项目进行现场稽察,稽察成效显著
参照水利部的做法,广西水利厅于2006年成立了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稽察办公室,落实了稽察机构和人员,将稽察经费列入年度部门预算,给予充分保障
稽察办聘用稽察特派员、特派员助理和稽察专家,组建了稽察专家库
结合广西实际,出台了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察管理办法和稽察人员管理办法,编制稽察工作手册、稽察工作概要等工作资料,建立完善了稽察管理制度
经过多年的努力,广西水利稽察逐渐建立起了适合本地区实际的稽察工作体系
稽察办边学边做,一方面积极配合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等上级部门开展水利稽察工作,监督指导被稽察单位对稽察意见的整改落实;另一方面,认真学习水利部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开展自身稽察,扩大稽察覆盖面,向中小型项目延伸
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稽察办公室每年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稽察不少于3次,稽察重点以中央投资项目为主,注重点面结合,覆盖水利建设的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和重点环节
稽察工作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前期、建设管理、计划下达与执行、资金使用与管理、工程质量与安全等五大方面
2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稽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