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专项督察方案20XX年8月5日至8日,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对我市20XX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以下简称“卫片检查”)整改查处情况进行了督察,督察组充分肯定了我市“卫片检查”成效,同时也指出各地存在思想认识有所懈怠,查处整改不是很到位,仍有新的违法用地等问题
为进一步强化查处整改力度,确保顺利通过检查验收,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改对象和标准(一)整改对象
一是“卫片检查”中确定的违法用地行为
主要是指“卫片检查”中尚未通过复耕复绿或完善用地手续消除违法用地状态的18宗违法用地
二是省厅20XX年3月预警督察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
主要是指省厅督办市局立案查处,市局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但各地尚未予以完全落实的违法用地
三是20XX年各地新增的违法行为
主要是指各地20XX年向省厅申报但尚未取得批复便已动工的批次用地和各地工业园(集中)区新增的违法用地
(二)整改标准
对上述三类违法用地行为的查处整改,必须做到三个到位
一是行政处罚落实到位
要严格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确保主罚、次罚都落实到位
坚决杜绝假没收、假拆除、假罚款等弄虚作假现象
二是消除违法状态到位
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消除违法用地状态
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积极筹措报批资金,落实用地指标,确保8月底取得用地批复;对于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难以在8月底取得用地批复的,要坚决拆除违法建筑,同时责成违法用地单位予以复耕复绿
三责任追究跟踪到位
要按照“分清性质,区别对待”的原则提出处分建议,并跟踪落实到位
凡是违法用地涉及耕地或是占用其他土地面积50亩以上的,必须处分行政级别为副科级以上的违法用地责任人;凡是违法用地主体为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必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凡是违法用地主体为企业或个人的,必须对提供土地的村组或乡镇政府进行行政问责,同时对够上刑事处罚的必须移送司法机关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