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诲处范文之初中教学质量评价方案为科学、合理、公正地搞好全区初中教学质量评价与奖惩工作,充分调动学校及广大老师教书育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全面提高全区学校治理水平和教学质量,推进素养教育,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订《洛塔初中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一、参加教学质量评价的根本条件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开全课程,开足课时,搞好教育创新,努力施行素养教育
2、教学治理科学、标准,教研气氛浓重,教学教改成效明显
3、在本学年度存在以下咨询题之一的单位及个人,不能参加评价:(1)在全区统考中存在违纪作弊行为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且造成了不良妨碍
(3)乱订乱印辅导材料,加重学生的经济和学业负担
(4)违犯教育教学规律,出现责任事故
二、教学质量评价操作标准1、以七、八年级统考及九年级中招评价总分为根据,分五档赋分,依次为60、45、30、20、10分
(1)评价总分=七年级评价分×25%+八年级评价分×25%+九年级评价分×50%(2)年级评价分=各学科评价分之和(3)学科评价分=平均分赋分+及格率赋分+优秀率赋分A、平均分赋分=学科平均分×60%B、及格率赋分见下表:及格率≥95≥90≥85≥80≥75≥70≥65≥60≥55≥50赋分2018161412108642C、优秀率赋分见下表:优秀率≥45≥40≥35≥30≥25≥20≥15≥10≥5>0赋分2018161412108642(4)在原始分计算时,七、八、九年级参考率分别不低于入学人数的90%、85%、80%、75%
入学人数由普教股提供
本区内学生转学、休学人数由教研室核实后,确定学校参考人数
2、以教研室学科联赛成绩为根据,按各校参赛学生的平均总分高低排名赋分,依次为15、12、9、6、4、2分
(1)平均总分=七年级平均总分×30%+八年级平均总分×30%+九年级平均总分×40%(2)年级平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