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企业外派监事会有效性探讨——XX省管国有企业监事会建设的启示摘要
外派监事会制度是我国国资国企改革的一项重要创新,国有独资企业外派监事会在维护出资人权益、规范企业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文章以委托代理理论为依托,着重研究XX省国资委在推进外派监事会建设方面的实践,认为当前外派监事会工作存在监督客体观念转变尚未到位、监事会组织尚待健全、监督成果利用有待进一步落实等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应加强外部环境建设、推进组织建设、落实制度建设、完善能力建设、规范运行规则等建议,以增强外派监事会工作的有效性
关键词:国有独资企业,外派监事会,委托代理理论一、引言近年来对国有独资企业实施的外派监事会制度,是我国国资国企改革的一项重要创新,是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引入了西方现代公司治理原则
受三权分立思想的影响,一些西方学者认为现代公司就是一个微型国家,“除公司不是主权国家(sovereign)而惟有一点资格限制外,公司与国家无其他区别
”权力分立和权力制衡的原则在公司内部组织的设置上体现为股东大会、董事会与监事会三权分立的配置形式,三层治理结构通过契约关系紧密联系在一起,监事会的监督使这种契约关系得以落实
就国资国企改革而言,一方面把国家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角色分开,另一方面把国有资产出资人、所有人与企业法人财产权分开,即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国家与企业经营层形成了委托代理关系
委托代理理论认为,在委托代理关系中,由于委托人追求的是企业利润最大化,代理人追求的是个人利益最大化,二者的效用函数不一致,可能产生代理人的道德风险和机会主义问题,造成对委托人利益的损害
为减少代理风险,取得最大化第1页共12页代理收益,委托人就必须对其代理人实施有效的激励和约束,以保证其利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