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调研报告(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改革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以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进入到了一个全新的关键时期,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也必须进行与之相适应的改革
几年来,我市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有过几次调整和改革,但还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也面临着深化改革的压力
在这个背景下,我们从职能工作出发,走访了市府办、市发计委、市经贸委、市体改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等单位,与部分熟悉国有资产管理的同志进行了座谈交流,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初步分析和探讨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市本级国有企业和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概况
据市统计局统计,我市本级国有企业5*家,国有资本约69亿
其中国有独资企业365家,国有绝对控股企业59家,国有相对控股企业26家,国有参股企业51家,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7:1,国有资本占企业总资本的87
本级国有企业中属一般竞争性的企业较多,基础产业、社会公共性企业52家,占总数的16
6%(见附表1)
市本级国有企业归口政府部门管理的数量比较多,反映了我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仍保留着传统分权制的管理模式
市经贸委、市交通局、市粮食局、市外经贸局、市市政园林局等都管理着一定数量的国有企业(见附表2),这些企业的领导人员也全部由各所属政府部门任免
附表2目前,市本级国有企业中,市直属企业15家,其中国有资产管理公司3家、工业企业4家、交通企业3家、外贸企业2家、金融企业2家、建筑企业1家(见附表3)
市直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权限如下:董事长、行长、党委书记,不设董事会企业的总经理(厂长、矿长)由市委直接管理,市委常委会研究,市委发文;副董事长、董事、副行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不设董事会企业的副总经理,由市委授权市委组织部讨论后报市委分管干部工作的副书记签批,市委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