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公司领导人员安全职责第一条 董事长(党委书记)安全职责1. 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根据“党政同责”要求,监督公司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提出落实要求。2. 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党组议事日程,督促各项安全工作落实。3. 指导公司系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安全责任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4. 督促指导公司各部门、电厂紧密围绕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开展群众性的劳动保护监督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推动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5. 参加或安排有关领导配合由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涉及公司重大及以上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6. 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发挥党、团、公会对安全生产的保证监督作用,及时了解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到安全生产工作中。7. 定期深化生产现场,巡视安全、文明生产、劳动纪律等情况,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和干部、职工思想动态。第二条总经理安全职责1. 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以及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督促完善安全激励约束机制,并监督执行。3. 根据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指导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实施。4. 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督促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5. 督促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和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应急救援队伍,法律规范应急物资管理,监督指导公共安全事件应急管理与信息发布工作。6. 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定期公布公司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和职工代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督并采纳合理化建议。7.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确保公司员工掌握必备的安全生产技能。8. 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听取安全监督部门和生产部门的汇报。定期主持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安委会)、安全分析会议,讨论解决生产工作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重大问题。9. 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要立即组织抢救,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并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或安排有关部门配合由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涉及公司所属企业的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监督内部事故调查处理。第三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安全职责1. 在上级公司党务、宣传、群团、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中,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