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法主讲:邵培樟法学院教学计划:本课程共54学时,分为18周讲授,每周3学时
教学目标:本课程主要介绍债权法中的基本理论、基本法律制度及主要法律规定
希望通过教学,使学生对我国债权法律制度有一个基本了解,能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债权法律问题
目录:第一章债的概述第二章债的履行第三章债的保全和担保第四章债的移转与消灭第五章合同概述第六章合同的成立第七章合同的内容与形式第八章合同的效力第九章合同的履行第十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第十一章违约责任第十二章合同法分论第十三章无因管理之债第十四章不当得利之债第十五章侵权行为之债第一章债的概述第一节债的概念和特征第二节债的要素第三节债的发生原因第四节债的分类教学重点:债的概念及特征债的发生原因债的分类及其意义教学难点:债务与责任的比较第一节债的概念的特征一、债的概念:1、日常生活中债的多种含义(1)金钱债务:即欠钱,如债台高筑、欠债还钱、三角债等(2)情感亏欠:如心债、人情债等(3)行为赊欠:如画债、诗债等
以上均非法律上的债2、债的概念(法律上的)法律(民法)上的债是指特定当事人(特定的债权人、债务人)之间得请求为特定行为(一定给付)的民事法律关系
理解此概念应注意以下要点:(1)债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即债的法律属性
(2)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即债的相对性
(3)债是特定当事人间得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即债的请求性
(即请求给付,包括给付金钱、请求提供劳务、交付货物、移转权利等)(4)债是按照合同或者法律规定而发生的法律关系,即债的合意性和法定性合意性---合同之债法定性---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侵权之债案例:一、个体工商户张某为购进一批新货急需资金,遂于2000年2月4日与邻居赵某签订借款合同,双方约定,张某借赵某1万元,月息4厘,2001年2月4日之前还本付息
合同签订后,赵某立即支付给张某1万元现金
张某为扩大经营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