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入性心脏起搏器治疗——目前认识和建议(2010年修订版)Currentknowledgeandrecommendationsofimplantablepacemakertherapy(update2010)·245··建议和指南·张澍华伟黄德嘉王景峰吴立群杨杰孚曹克将黄从新王方正陈新,代表中华医学会心电生理和起搏分会起搏学组刖暑2003年中华医学会心电生理和起搏分会(CSPE)制定并公布了我国植入性心脏起搏器治疗建议⋯
随着心脏起搏工程技术的不断改进,国外大规模临床试验等循证医学证据的不断积累,以及对缓慢性和快速性心律失常自然病程认识的不断深化,有必要对2003年公布的植入性心脏起搏器治疗建议进行更新和修订
鉴于此,由CSPE起搏学组,参照2008年6月ACC/AHA/HRS最新公布的“心脏节律异常器械治疗指南”【2J,结合我国植入性心脏起搏器工作现状,对2003年植入性起搏器治疗建议进行修订和更新
不同医院和/或医生对永久性起搏器治疗适应证认识有所不同
对某些心脏传导系统病变是否需要植入起搏器仍然存在争议
同样的传导系统病变在不同的临床状态下是否需要植入起搏器的观点也不尽相同
随着对心律失常机制认识的加深以及起搏工程技术的进步,心脏起搏治疗适应证也在不断发展
除了对明确的窦房结功能障碍和房室阻滞有肯定的治疗效果外,一些非心动过缓型病症如慢性心力衰竭、肥厚梗阻型心肌病(HOCM)、长QT综合征等也列入临床起搏治疗适应证范围
而某些病变有时难以界定是否为心脏起搏治疗的绝对适应证
但是作为一种治疗,临床上需要有规范化的指南,其中首先是适应证
适应证不断修改和完善主要是DOI:10.3760/cma.j.issn.1007-6638.2010.04.00l作者单位:100037l|I国医学科学院心血管病研究所北京协和医学院申.外心血管病医院心律失常中心(张澍、华伟、下方正、陈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