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砍医生我们看到了什么2012年3月26日央视《焦点访谈》播出《杀医生:我们可能也是“凶手”!》,以下是节目实录:《新闻1+1》2012年3月26日完成台本——杀医生:我们可能也是“凶手”!副标题1、凶残伤人事件,与医患关系无关。2、高兴?比悲剧更悲剧的悲剧!3、医患冲突,没有获益方!没有想到,几个小时之后,对全国医生的第二次伤害又开始了,在当天晚上的8点21分人民网刊登了这条消息,当时情况可能还没查明,在这条消息里有“疑因医患纠纷”这样的字眼,可能是与此有关吧,我们看看看完这个消息之后腾讯网转发后有一个调查,读完这篇文章之后您心情如何呢?当时参与人数是6161人,而选择高兴的居然高达4018人。看完这样一个数字,我一身冷汗,我在想,我是不是也有可能成为这4000人当中的一个?我们是不是也有可能成为这4000人当中的一个?杀那个医生的凶手只是一个吗?我们是不是也有可能成为凶手当中的一员呢?而归根到底的说,在这样一种仇恨被演绎到新的高度的情况下的时候,最终的受害者会是谁呢?造成我国现阶段医患关系紧张的主要原因:(来源:人民日报)(责编:王艳丽)首先是我国的医改虽已取得重要进展,医疗保险体系已初步建立,但当前医疗保障水平仍较低,病人看病自费比例较高,遇大病、复杂疾病时往往难以承受巨大的医疗开支,有的甚至卖房交医疗费。这种情况下如果病人死亡了,人财两空,对家属的打击是巨大的,极易产生医疗纠纷,家属对死亡不理解或想从医院获得一定赔偿,是造成医患纠纷最重要的原因。其次是医患之间认知差距。当代临床医学取得很大进展,但仍有很大局限性,医生不是神仙,不能包治百病。而公众对医疗技术期望值过高,认为死了人就是医疗事故。医务人员与患者及家属沟通不够,未能让家属充分了解医学的局限性及疾病发展的不可预测性。当病人发生了未预料到的死亡时,更是不能理解,从而发生纠纷。还有就是“医闹”兴风作浪,使纠纷愈演愈烈。发生纠纷后医院为息事宁人,常赔钱了事,闹得越厉害,赔得越多。这样就形成了恶性循环,并因此催生了一个新的行业――“医闹”。“医闹”打着病人家属、亲戚、朋友、同事的幌子专门组织、策划并怂恿家属采用各种恶劣手段闹事,以达到从医院获得经济赔偿的目的,“医闹”则抽取提成或拿到“报酬”。这些人以聚众闹事的手段,使本来紧张的医患关系雪上加霜。他们组织人披麻戴孝,在医院设灵堂、摆花圈、挂挽联、奏哀乐、大喊大叫,妨碍医院正常秩序。更有甚者强迫医务人员戴孝下跪。医院领导为了平息事态,常常与“家属”谈判、赔偿。若闹事者仍不能得逞或不满意,则开始殴打甚至伤害医务人员。另外,执法人员执法不力。严重医患纠纷发生时,医院方都会打110报警,但执法人员到现场后往往只是劝解,并不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直至发展成恶性事件、医务人员被严重打伤才采取行动。执法人员常认为,病人及家属是“弱势群体”、“闹事终有原因”,要人性执法,以致事态扩大。如果执法人员早些采取措施,完全可避免发展成恶性事件。还有医院及医务人员方面的责任。一些医患纠纷的发生的确与医疗缺欠甚至差错、事故有关,但占比例不多。一些医务人员缺乏人文修养,缺乏与家属沟通的技巧,未能使家属了解医学的局限性及疾病发生难以预料的突然变化的可能性;或者服务态度不好,家属不满意,也是引发纠纷的原因之一。近几年医患纠纷的发生有增无减,医患纠纷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干扰了医院正常秩序,损害了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使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人格尊严受到侮辱,严重影响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一些单位和医生为规避风险而采用“防御性医疗”行为,将影响我国临床医学的发展,也影响公立医院改革的正常进行。妥善处理医患纠纷,保护医务人员和病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为医院和医生营造适宜的执业环境,已成为当务之急。为此,建议:对医疗纠纷可通过司法诉讼解决,也可借鉴国外经验,成立法律设定的医疗调解和医疗仲裁等机构通过非诉讼途径(替代性医疗事故解决机制)解决。完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建立强制性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以商业保险模式,规定医疗执业责任保险由医疗机构固定保费和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