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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务员车改补贴标准想知道青岛的车改补贴标准吗,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篇“青岛公务员车改补贴标准”,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青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青岛省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我省酝酿已久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正式启动
这次车改的主要任务是,取消各级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
改革后,城区或规定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鼓励省直部门和市县乡党政正职参加车改根据《方案》,省属厅局正职主要负责人和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可以保留工作用车
《方案》提出,鼓励上述人员参加车改,确因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但必须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全省公务交通补贴划分7个补贴层级,每人每月的公务交通补贴不得高于以下标准:厅局级正职1690元、厅局级副职1560元,县处级正职1040元、县处级副职960元,乡科级正职650元、乡科级副职600元,科员办事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500元
省级党政机关按照上述补贴标准发放,各市的具体补贴标准根据本地实际确定
为加强公务用车监督管理,《方案》要求,要严格做到六个“不得”: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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