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六项清单巡察工作是新时代党的建设的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为了确保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党委必须牢记主体责任六项清单,做到履行职责、勇于担当,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得到有效推进。主体责任六项清单如下:1.确保巡视巡察制度落实到位。各级党委要严格遵守巡视巡察制度,确保巡视巡察的时间节点、任务、人员和内容的准确性和充分性,使巡视巡察制度真正得以有效落实。2.确保巡察工作中的党员干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党委要严格把好巡察工作队伍的选拔任用关,保证结构合理、能力充足、廉洁自律。同时,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与指导,以保证巡察工作的质量和准确性。3.确保党委对巡察工作的领导责任落实到位。各级党委要对巡察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成果考核负主要领导责任,充分发挥其在巡察中的重要领导作用,切实加强对巡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4.确保基层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职责履行到位。各级基层党委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好作为巡察工作的责任主体,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并且积极处理巡察组交办的问题和意见。5.确保巡察工作公正公正公正公开、严谨严谨严谨、扎实扎实扎实。各级党委要对巡察组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问题类型和性质分类,及时向党员干部公开证实,加强舆论宣传,发挥舆论监督的重要作用。6.确保脱贫攻坚中的巡察工作落实到位。各级党委要把巡察工作融入到脱贫攻坚工作中,确保巡察的精准性和针对性,加强对贫困地区和人群的巡察,保证脱贫攻坚工作的有效性和高效性。总之,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六项清单对于我们党委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对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