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工作制度本社的工作是组织我村及邻村棉花种植户,对棉花种植的新品种新技术提供服务,并统一收购、储存、初加工、销售棉花;增加农民收入为根本目的,以推广科学化种植、产业化管理、共同发展为原则,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合作社要组织成员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国家政策,使成员能依法生产、合法经营,依法有序的开展工作
二、年初要根据县、镇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的培训重点和方向,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培训计划要充分听取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技术问题要给予充分体现
三、为成员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
合作社负责联系科技人员针对棉花种植过程中的品种更新、种植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技术难点进行技术咨询,并进行新技术推广,从而开展服务
四、组织成员开展经验技术交流,定期召开种植技术经验交流会,使成员之间能相互学习,取长补短
五、本合作社成员有义务为广大棉花种植户提供种植技术指导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范围本规则所称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生产工具等
第三条会计科目列帐原则前项固定资产,耐用年数在二年以下,不具生产性,未超过一定金额者应以费用科目列帐,而不得以固定资产科目列帐
第四条编号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合作社统一管理,并会同会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统驭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样签
第五条移交人员移交时,对于固定资产应详列清册办理移交
第六条第1页共19页增减报告会计部门应于次月15日前就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等项目编制固定资产增置表一式三联送管理部门核对,并填列异常或更正内容后,第一联管理部门留存,第二联送返会计部门自存,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
第七条盘点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会计部门每年盘点一次
另应于每季就固定资产的项目中根据登记卡册,每一类别至少抽点十项,盘点后应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