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导向型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社会矛盾化解,是关系到社会建设大局的宏观工程,化解社会矛盾应当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
矛盾化解不仅仅是一种纠纷解决的善后和救济性措施,同时也是建设社会和谐的主动性行为
社会矛盾的化解机构是和谐社会的保障力量,同时,也是和谐社会的建设力量
和谐社会的建设,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过程,这已经成为我们的共识
“发展和稳定”一直是评价各级政府绩效的两个重要指标
目前,各级政府和部门一手抓稳定,一手促发展
在维护地方稳定工作上,各级政府分配了大量时间、精力和金钱,占用了大量的公共资源
其实,改革和完善我们化解矛盾和解决纠纷的机制和方式,更加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当前各类社会矛盾和矛盾化解机制当前自上而下的政府绩效评价机制,比较注重硬性和量化指标
因此,面对社会纠纷和冲突,各级政府和组织的直接反应就是解决问题,化解纠纷
在此背景下,比较常用的手法就是动用行政救济手段,给予纠纷当事人一定的经济补偿,以平息冲突
就单个矛盾和纠纷而言,“花钱买太平”的策略可能是奏效的
但是从全局和社会纠纷演变的整个历程的角度,“花钱买太平”的策略过于简单化,其消极的治理效应不容忽视
现代社会是一个多元的结构,社会矛盾及其表现出来的纠纷和冲突,也是纷繁复杂的
成熟与完善的纠纷化解机制,应当厘清各种矛盾性质和类型,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化解措施
但是,各级政府和组织忙于化解纠纷,没有时间和精力具体分析其具体的成因和机理
在很多时候,不同类型的矛盾,我们都采用的是经济补偿的化解手段
然而,对于那些属于价值和心理诉求的矛盾类型,经济补偿就显得苍白无力
另外,不论是什么类型的矛盾和纠纷,都要由政府公共部门充当第一调停者,冲在最前面
从行政机构的纵向角度看,在当前自上而下的压力机制下,社会矛第1页共4页盾所产生的压力,往往容易往下转移
但是,越到基层,解决纠纷的能力和资源就越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