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21
21•【分类】工作报告正文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的报告——2021年10月21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人民检察院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请审议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根据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不服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或者认为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案违法的,可依法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申诉,或申请监督
办理控告申诉案件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将群众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的重要方式,是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下大气力把信访突出问题处理好,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又特别强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今年6月印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完善办理群众信访制度”
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用心用情办好控告申诉案件,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近年来接收群众控告申诉信访的基本情况检察机关办理的控告申诉案件,主要来源于接收的群众信访
各级检察机关专设职能部门,负责接收、处理群众信访,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