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居住区规划设计导则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日照标准篇一居住区规划居住区规划1
任务:是为居民创造一个满足日常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舒适、方便、安宁和优美的环境
在居住区内,除了布置住宅外,还须布置居民日常生活所需要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绿地和活动场所、道路广场、市政工程设施等
居住区规划必须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的要求,对居住区内各项建设作出综合的全面安排
居住区规划还必须考虑一定时期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生活需要及习惯、物质技术条件以及气候、地形和现状基础等条件,同时应注意远近结合,留有发展余地
居住区规划属于城市详细规划的范畴
一、居住区的影响因素及其历史演变不同历史时期城市的居住区形态与居住环境显示出很大的差异性,表现为一个渐进的历史演变过程,从中可折射出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轨迹
影响居住活动的主要因素有:生产力水平、经济发展水平、自然条件、社会与家庭结构、文化与民俗等
二、居住区的分级、规模与特点1
居住区是一个城市中住房集中,并设有一定数量及相应规模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地区,是一个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为居民提供居住、游憩和日常生活服务的社区
用地一般在50~100公顷
特点:规模大、配套设施完备、环境优雅、居住功能与生活服务功能并重
1个居住区可以划分为4~5个居住小区,也可直接划分为若干个居住组团
居住小区指由城市道路或自然界线(河流等)划分的、具有一定规模并不为干道所穿越的完整地段,小区内设有整套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的基层服务设施和公共绿地
用地一般为15~35公顷
特点:规模适中、配套设施齐备、环境标准适度、以居住职能为主以日常生活服务功能为辅
居住组团指由若干栋住宅组合而成的,并不为小区主干路穿越的地块,内设为居民服务的最基本的管理服务设施和庭院,它是构成居住区或居住小区的基本单位
用地一般为4~6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