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石山县“三资”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印发《积石山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现将《积石山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积石山县纪委积石山县监察局积石山县财政局积石山县农业局20XX年2月16日抄报:州纪委,州监察局,州财政局,州农业局存档(二)共印30份积石山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为确保我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清产核资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共XX省纪委、XX省监察厅、XX省财政厅、XX省农牧厅联合签发的《关于开展全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产核资工作的意见》(甘纪发[20XX]40号)和《临夏州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清产核资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一)主要任务对村(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理,核实“三资”底数,明晰产权关系,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台账,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资产流失,促进资产的合理利用和保值增值,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1
通过清产核资,全面摸清集体所有的“三资”存量、结构和管理使用状况,达到账款、账实、账账相符
通过界定所有权,把应归集体所有的“三资”全部纳入管理范围,理顺产权关系
通过建立台账,及时反映“三资”开发利用和处置状况,第1页共19页实施农村集体“三资”动态化管理
二、清产核资工作的对象、范围和内容(一)对象
全县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及其所属企业、单位
截止20XX年6月30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
具体如下:1
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投劳兴建购置的房屋、运输工具、农业机械、机电设备、林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