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地区二〇一二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为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红旗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XX省安全生产条例》,结合地区实际,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单位各类事故及死亡率控制在0以内
二、安全生产工作主要任务1、年初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上年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分析、部署、督促、检查、整改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
2、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主要领导任安委会主任,由一名副职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专职管理人员
3、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全面落实安全监督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监督考核机制,建立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跟踪考核制度
签订安生生产目标责任书,年终考核、奖优罚劣
4、全面开展以落实责任和排查隐患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全年至少组织4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和发现的重特大事故隐患,要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并建立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档案
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行为
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5、继续推进安全生产源头治本和政策治本,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认真落实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伤亡事故经济赔偿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第1页共2页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6、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精心组织以“综合治理、保障平安”为主题的第七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丰富“宣传咨询日”活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