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改革试点方案XX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省林业厅为了认真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陕政发〔2007〕17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试点范围、时间安排及目标任务(一)试点范围
按照先行试点、循序渐进的要求,确定XX县区、XX县区、XX县区、耀州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榆阳区、XX县区、XX县区等10个县(市、区)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市、区)
(二)时间安排
试点工作从2007年7月开始至2008年9月结束
(三)目标任务
根据《意见》确定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重点,对尚未承包到户的集体林,采取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集体股份合作经营和其他经营方式为辅的方式承包到户;对已经承包到户的集体山林,本着尊重历史、依法办事的原则进一步稳定和完善承包关系
积极探索和推进配套改革,逐步建立起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利划分明确、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积极探索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方式,为全省全面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摸索经验
二、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一)明晰产权
在对集体林权现状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逐一将集体山林落实到山头地块,并按照国家林业局《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林权登记发证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及时完成林地权属登记和确权发证,明晰林地、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
通过核发或换发林权证,落实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体,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集体林权经营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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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尚未承包到户的集体林,主要采取家庭承包经营,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享有林地承包权,按人均确权到户,以户为单位承包经营
对目前经营效果比较好,且集体经济组织大多数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