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会工作意见一、理顺本区各镇、街道、市级工业园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规范红十字会工作运行机制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工业园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市红十字会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的组织建设,理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
根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各镇、街道、工业园区要按时做好红十字会的换届或新建工作
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分管领导担任红十字会会长,选派一名专(兼)职干部担任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主持红十字会的日常工作
镇、街道、工业园区红十字会可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红十字会的工作经费要纳入其财政预算,拨款额不低于每人(管辖范围内的常住人口)每年1元的标准,设立红十字会银行帐户,专款专用
二、积极推进基层红十字会组织建设,夯实红十字会工作基础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要把支持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要加强社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实施人道救助、提供便民服务的社区红十字服务站(原为红十字卫生站)
每个社区红十字服务站工作室使用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可与社区卫生服务站合而为一,纳入当地市政配套项目及文明小区规划建设内容
社区红十字服务站的工作范围可以是一个居委会或村委会,也可以是几个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行政区域
社区红十字服务站的工程建设资金和新建设施、设备添置费,可通过镇、街道和工业园区财政投入、区财政补贴和上级红十字会资助及社会捐助等渠道加以解决
社区红十字服务站的日常经费,由各镇、街道和工业园区财政承担
三、进一步做好红十字会的宣传工作,广泛开展红十字活动
围绕本区的中心工作,把学习和宣传红十字会法规与法制第1页共3页宣传教育结合起来,把弘扬红十字精神与公民道德教育结合起来,把促进红十字事业的发展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