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改制工作发言同志们: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委林业工作会议和全州林业局长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加大林权纠纷调处工作力度,完善林权统计调度报表,进一步加强主体改革的整改扫尾工作,全面推进配套改革。经州林业局党组研究决定召开此次全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安排暨林权统计报表培训会。刚才,州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州林改办主任李海曙同志将省厅陈厅长在怒江调研结果进行了通报,并对下一步全州林改工作作了具体要求。现在我将根据全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整改完善工作情况及如何开展好扫尾工作,讲三个方面的意见:一、认真分析,客观认识我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状我州自年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已历时3年多,在此期间,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省林业厅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全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在省级检查验收过程中,各项指标基本达到省级要求,得到了省林改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但是,随着中央、省委林业工作会议的召开,几项新指标的出台,我州林改工作存在一定差距,因此自去年11月起,全州再次启动主体改革整改完善工作,又一次掀起了林改高潮。根据今年年初省州林改督查组对全州四县的督查,目前全州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还存在六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均山到户率较低,二是林权纠纷调处难度大,三是工作进度较慢,四是林改经费缺口较大,五是档案管理不够规范,六是配套改革进展较为缓慢。截止目前,全州应确权面积696.76万亩(已确权面积685.31+纠纷未调处面积11.45),其中:公益林241.68万亩,商品林455.08万亩。已确685.31万亩,其中:公益林211.17万亩,商品林474.14万亩(签订管护责任58.24万亩)。集体林均山到户率63.3%,集体林商品林均山到户率75.3%,林权纠纷起数调处率96.8%,面积调处率73.7%,且各县推进整改完善工作进度不一,并出现改革面积不清、管护责任签订不到第1页共5页位、林权证发放滞后等现象。尚未完成州委、州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通过分析,主要原因:(一)分析研究不够透彻,没有找准自身存在的问题。从各县开展主体改革整改完善工作情况看,各县对自身存在问题研究还不够透彻,部分需要整改的还不够到位,简单的讲就是整改重点不够突出,一定程度上浪费了人力、物力。(二)跟踪问效力度不够,没有及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整改完善工作启动后,各县均召开了大规模、高规格的会议,形成了轰轰烈烈的场面,但在具体工作过程中,跟踪问效的力度不够,对部分人员管理脱节,致使部分村组工作进展缓慢,从而影响全局工作的推进速度。(三)统计汇总工作滞后,不能真实反映工作进度。从2007年开始填报“林权统计调度表”以来,每月上报的统计报表均未能真实反映出改革工作进度,有客观原因,但关键是主观因素。特别是开展主体改革整改完善工作以来,每月报表中数据与省级检查验收前几乎没有变化,从而无法反映各县整改工作成效。从去年11月份开始,全州上下轰轰烈烈的开展林改整改工作,但从报表上根本体现不出任何工作进度,这就是统计工作的滞后和不重视的结果。(四)目标责任落实不到位,延缓林权纠纷调处。从省级检查验收前遗留下的纠纷情况看,除XX县区与XX县区的纠纷在组织调处外,其余州内纠纷均没有任何进展,主要原因是责任落实不到位。从具体情况看,兰坪县、XX县区有已调处纠纷反弹的势头,贡山县新增3起,XX县区县内纠纷比较多,因此,各县要对林权纠纷调处工作高度重视,不能松更不能放,要多想办法尽量调处。二、强化领导,集中精力,切实做好主体改革整改完善及扫尾工作根据省林改领导小组安排,在4月份对全省除迪庆州外的十五个州(市)进行省级抽查,具体要求是:严格执行“五个不验收”标准,即群众对林改目的意义不清楚的不予验收、林改实施方案未经集体经济组织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不予验收、群众大多数不满意和林改程第2页共5页序方法内容结果没有公开的不予验收、均山到户率不到80%的不予验收、签订制作假材料搞假改革的不予验收。省林改领导小组进行抽查时,集体林和集体商品林均山到户率、林权纠纷起数和面积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