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镇河口村唐礼贵养猪场关闭搬迁通知书唐礼贵养猪场:接相关举报,你场位于河口村皖江社区一唐姓村民办中等规模养猪场多年,猪场粪便直排池塘、沟渠,堵塞水流臭气熏天。8月21日,区农业局、环保局会同海口乡镇工作人员到该村民唐礼贵所办养猪场核查,发现该养猪场近有1000平方米,存栏生猪400头,粪污收集池未做防渗漏措施,且养猪场在皖江社区内离居民区过近,猪场气味对周边居民造成空气污染。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核心条文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七条,“禁止在城市和城镇中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建设畜禽养殖场”。请你场尽快完成养猪场关闭搬迁,清理养猪场对周边环境造成的污染,否则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海口镇政府相关部门将于9月20日前督促完成唐礼贵养猪场的关闭或搬迁。特此通知!大观区环保局大观区农业局2018年8月24日承诺书:本人在海口镇河口村皖江社区办养猪场多年,养猪场面积有近1000平方米,存栏生猪400头,养猪场粪污收集池未做防渗漏措施,猪场气味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本人与2018年8月25日接《海口河口村唐礼贵养猪场关闭搬迁通知书》后深刻体会到自己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是错误的做法,本人经家庭协商后同意《通知书》中下达的关闭搬迁意见,决定从即日起到9月20日将生猪搬离皖江社区,并清理养猪场对周边环境所造成的污染。特此承诺!承诺人:2018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