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变更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影响大全户籍变更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影响(扫一扫即可注册)户籍变更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影响——蔡玲莉承包经营户诉周连庆侵权责任案【案件基本信息】1
裁判书字号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厦民终字第1506号民事判决书2
案由:侵权责任纠纷3
当事人原告(被上诉人):蔡玲莉承包经营户(以下简称蔡玲莉)被告(上诉人):周连庆【基本案情】1998年间,蔡玲莉承包经营户与原XX市杏林区杏林镇前场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一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根据该合同,原XX市杏林区人民政府向蔡玲莉颁发了编号为003923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承包经营时间从1998年12月3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承包土地的地块包括公私亚兑屋后的0
”家庭成员“蔡玲莉、周毅真、周毅青”,四至为“东11组(或者‘东八组’后文详述),西和平,南连庆,北水抽”
周连庆在自家房屋周边围建鸡场、猪舍
为证明周连庆的鸡场、猪舍系搭建在自己所承包经营的旱地上,蔡玲莉向法院提交了两张照片,该照片并未记栽拍摄的时间与地点,但确能体现出临时搭盖的简易房屋,后蔡玲莉向法院申请对此进行鉴定测量
20XX年4月17日,经法院委托,XX市XX县区测量队对糾纷土地的位置是否在蔡玲莉的承包权证(编号003923)范围内进行鉴定
后XX市XX县区测量队出具了项目编号为20XX04028的工程测量示意图,按照当事人现场指定的8点计算出糾纷土地为394
73平方米(折合0
59亩),并绘制出糾纷土地的形状及坐标位置等
经庭审查明,蔡玲莉与周连庆对糾纷地测量示意图中周边土地占有和使用情况进行确认,基本达成一致
【案件焦点】蔡玲莉是音拥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户籍发生迁移变更是否对其土地承包经营权造成影响,其所持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中所承包的土地是否是讼争土地,周连庆占用讼争土地